泸县基层委员会 法律知识送到“家”
5月11日,为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民建泸洲市泸县基层委员会副主委、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静到该县太伏镇、云龙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
李静从明确各方主体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主抓源头预防、农民工工资清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旨在引导有关部门、企业重视《条例》的执行,引导农民工合法维权。该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在于将多年来在实践中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代发、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等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利益,加强了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民建泸县基层委员会主委 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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