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建会员、市人大代表李静提出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议》得到市人大重视并一一采纳。
李静在泸州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中提交了《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议》。建议中,她认为: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旨在通过引入非立法、司法岗位的人民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进而让司法审判更加公开透明,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陪审员选拔门槛过低,陪审员缺乏专业培训、参庭率低,陪审过程中‘陪而不审’或调解多、评审少,没有真正发挥‘陪审’作用”等问题。由此建议: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员选拔的有效性,重点吸纳各行业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代表性人物或者各高校的法学相关学者教授成为陪审员;落实人民陪审员在任职期间的学习培训工作;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的经费安排。
建议提出后,得到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有关建议,将人民陪审员培训纳入年度整体培训计划,确保新任人民陪审员先培训、后履职,并积极创新人民陪审员培训方式,发挥网络培训优势,打造网络培训平台,使陪审员岗前培训面达100%。同时积极争取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单独立项,确保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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